指針顯示腰輪流量計試運行
新選型設計的或重新安裝的指針顯示腰輪流量計系統。經安裝檢查尤誤后,應進行試運行工作檢驗。試運行工作應按下述程序進行。
(1)關閉流量計前后的閥門(開關閥和調節閥),緩慢打開旁通閥,使流體從旁通閥流過,沖洗管道中殘留的雜物并使流量計進出口壓力平衡。若無旁通管路,則可先用一短管代替流量計裝在管路中使流體通過,待管路被洗干凈后。取下短管換上流量計。
(2)啟動流量計工作。對有電信號遠傳的智能型流量計,先接好信號線和電源線,接通電源使儀表正常工作。然后,先緩慢打開流量計前的開關閥,再緩慢打開流量計后的調節閥、后緩慢關閉旁通閥門。用流量計出口的調節閥調節流量。使流量計在正常流量下上作。
(3)如果被測流體的溫度很高,與環境溫度的溫差較大,則流量計運行前應注意對計量系統進行預熱,使流量計和管路系統慢慢升溫以保證流量計正常運行。
(4)觀察記錄各項運行參數的變化,如溫度、壓力等。系統應沒有大的振動、噪聲和泄漏等情況,經穩定運行一段時間后,試運行結束。
指針顯示腰輪流量計正常運行
指針顯示腰輪流量計計量系統經試運行正常而投入運行后,操作人員應從以下幾方面做好使用和維護工作:
(1)運行時經常注意被測介質的流量、溫度、壓力等參數是否符合流量計的使用范圍。如偏離較大,應查明原因。并考慮解決方法。
(2)啟動和關閉流量計的工作仍應按試運行時的順序進行。一般應制定嚴格的操作程序及規范,包括流量計的使用規范、檢驗流量計的操作規程和檢定周期、流量計故障處理程序、備用流量計的啟用規定及流量計和旁通閥的封印等。
(3)定期對整個計量系統進行檢查、維護和檢驗。內容包括流量計、閥門和管路系統,過濾器等配套設備,溫度計、壓力表和密度計等測量儀表,安全閥、限流閥和報警器等保護設備,以及流量顯示儀表、記錄裝置、補償裝置等流量輔助設備。